行政上诉法庭做出一项裁决后,为快速获利而买卖房产的翻新者和“炒房者”,在出售房屋时可能会按最高47%的边际税率征税。
律师们还表示,根据这项裁决,即使“炒房者”持有房产12个月或更长时间,也将失去50%的资本利得税(CGT)折扣。
此前,行政上诉法庭允许一位86岁的自筹资金退休人员,将出售小户型公寓的损失与其他收入相抵,因为此次出售被认为是一次商业交易。
对房产投资者而言,任何被视为商业交易的买卖行为,都将失去资本利得税折扣,并需按投资者的边际税率缴税。
报道指出,这一裁决可能会对澳洲价值数十亿澳元的翻修行业产生重大影响,房产快速转手带来的巨额利润,推动了该行业的发展。
目前,澳洲税务局正在对这一法庭裁决进行审查。
律师们表示,行政上诉法庭的这项裁决,可能会影响涉及家庭住宅的一系列房产投资活动。
比如将房产细分为开发或“倒卖”(投资者购买房产的主要目的是出售以获取利润,而不是将其视为长期住宅)。
类似情况可能会导致不少投资者失去家庭住房资本利得税豁免,并按边际税率为所有利润缴税。
咨询公司BDO合伙人Mark Molesworth表示:“商业交易的门槛设得相当低,许多纳税人可能会发现,如果他们在这些情况下赚了钱,就会被作为收入而不是资本收益征税。”
Sladen Legal律师事务所高级准合伙人Edward hennebraska补充表示:“这一裁决让纳税人注意到,家庭住宅的资本利得税豁免面临着更为严格的审查,人们出售房产后支付所得税,与支付资本利得税之间的差异可能是非常大的。”
“行政上诉法庭的做法向那些从孤立交易中获利的纳税人发出了警告,包括那些以盈利为目的购买、翻新和出售房产的人。”
财政部估计,自住房产的资本利得税豁免约为每年600亿澳元,与政府在学校教育上的支出相当。
《澳洲金融评论报》报道称,对家庭住宅的慷慨税收减免,创造了一个价值数十亿澳元的翻修行业,包括一些讲述如何翻修破旧房屋获利的电视节目。
通常而言,如果一处房产在整个所有权期间是纳税居民的主要住所,则免征资本利得税。
不过,税务专业人士可能会施加压力,要求税务当局在该问题上表明法律立场。
澳洲税务局的一位发言人表示,税务局“正在考虑仲裁庭这项裁决的影响,包括上诉是否合适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