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资不抵债,股东分歧,如何破局?

浏览次数:6次
李彦财产保护清算破产
...

公司是一家经营多年的餐馆公司从疫情期间就一直亏损,然而,对于公司的未来,股东们却无法统一意见债务的雪球越滚越大,房东已经给出最后的通缉令,再不付房租,就关门赶人,股东们有人主张大家按股份再投资,拯救公司,有的却想尽快清算,及时止损,再受到债主的骚扰。

在这种情况下,公司可以选择进入清算破产程序,迅速解决债务问题吗?

答案是要看具体情况的

情景一

如果50% 以上的董事和95% 以上的股东都同意清算,公司最快可以在24小时内进入最简单便宜的清算程序Creditors Voluntary Liquidation公司马上结束经营,不再受债务困扰。 

情景二

如果50% 以上的董事同意清算,但同意清算股东仅占总股东的75% 95%,公司最终也可以自发进入清算程序。与情景一的区别就是,从董事召开董事会议到召开股东大会,最短时间为21天。21天后, 公司才能进入Creditors Voluntary Liquidation

情景三

如果没有75% 以上的股东同意最简单便宜的清算流程,但超过半数的董事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,清算无可避免,他们可以选择将公司先入自动托管状态 Voluntary Administration,然后5周之后再进入公司清算程序Creditors Voluntary Liquidation。这个过程相对复杂且费用较高。董事可以在24小时内将公司放入自动托管状态,大约25个工作日后,公司最终进入清算

情景四

如果既没有大多数董事同意,又没有75% 以上的股东同意公司清算,股东之间的纠纷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下去,那么就只能求助于律师上庭来解决当然,一旦涉及法庭,双方将花费大量金钱和精力,结果也是不可预测的

见过这么多的Case 之后,建议股东们看到大局,不要只关注内部的矛盾,理智处理纠纷,尽量以最少的成本和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才是明智之举。

期待您的精彩评论~